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培訓內容: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
一、取得條件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這是法律角度的規定,當然實際要從事會計工作光有證書是不夠的。
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需要通過學習掌握到各個行業的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實帳操作技能,證書的考試是考理論知識,實操應重點學真賬實操,盡可能不學模擬帳套。
當然為何考這個證書沒有任何門檻限制,因為開辟通道,讓更多只需要多一些證書的人士也可通過考試獲得。很多人不明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與實際的從業會計工作有何區別,有證書是代表有資格,但要從業會計需要具備的是資格+技能。
二、證書年檢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持證人員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按"證書號碼"尾號相應月份)到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局會計人員服務中心進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證)的年檢。